日前,江西发布了《江西省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就进一步打通江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道、全面提升全省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整体效能作了具体部署。
《方案》提到,建立高标准技术市场服务体系,创新科技成果交易模式,打造“赣拍”成果拍卖品牌;加强技术转移机构及人才培育,对国家级和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每两年进行一次绩效评价,评为优秀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项目建设经费支持;对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每两年进行一次绩效评价,评为优秀的每家给予20万元项目激励。
《方案》规定,纳入“科贷通”备选库的、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且符合条件的单户企业,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00万元;在江西省科技创新发展基金下设成果转化子基金,规模达5亿元,重点投向在省内落地的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此外,加大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力度,鼓励项目承担单位从成果转移转化所获净收入、股份或出资比例中提出60%~95%奖励给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团队。
对承接转化科技成果的企业,《方案》也有相应规定。如提高补助力度,同一企业年度补助额度最高可达200万元,并可依法依规享受递延纳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增值税和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
来源:大江网
责任编辑:秦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