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加坚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都突出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我们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总遵循总指引。随着学习和实践的深入,我们更加深刻地领悟到了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云南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高瞻远瞩和战略眼光,更加坚定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云南生态地位十分重要,保护好生态环境就是“国之大者”。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强调,云南作为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承担着维护区域、国家乃至国际生态安全的战略任务,阐明了云南生态地位的极端重要性。从生态功能看,云南是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的关键一环,发挥着重要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气候调节、空气净化、吸碳制氧、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安全合作等综合生态功能。从生态安全看,云南生态优越性与脆弱性并存,一旦出现问题,势必对区域、国家乃至国际生态安全造成影响。对于云南而言,保护好生态环境就是“国之大者”。近年来,我们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保护作为首要责任,采取坚决有力措施,保护好生态,守护好环境,坚决扛起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时代责任和使命担当。
生态环境保护是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综合施策、系统治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强调,要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加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驰而不息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深刻揭示了生态系统是一个有机整体,保护治理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整体施策,才能取得最佳效果。工作中,我们注重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强化生态环境各要素的协同治理,努力做到标本兼治。
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一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强调,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一定要算大账、不能只算小账,要算长远账、不能只算眼前账,要算整体账、不能只算局部账,要算综合账、不能只算单项账,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寅吃卯粮、急功近利。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诲意蕴深远,昭示我们生态环境既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对此,我们牢固树立正确的生态政绩观,把生态环境保护成效作为检验领导干部立场、品质、能力、意志的“试金石”,正确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决不要带污染的GDP。
抓生态环境保护要突出重点,守护好绿水青山、建设好美丽家园。九大高原湖泊是云南的九颗明珠,习近平总书记始终牵挂,叮嘱我们要以重点湖泊、河流水污染防治为重点,综合推进滇池、洱海、抚仙湖等高原湖泊水环境综合治理;强调生态环境保护,不能丢了农村这一块。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指明了云南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和关键。近年来,我们全力抓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重点突破带动云南省生态环境整体提升。
二、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习近平总书记嘱咐我们,云南生态地位重要,有自己的优势,关键是要履行好保护的职责。我们牢记嘱托,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全面贯彻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全力呵护云南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
严格国土空间管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我们按照“应保尽保、应划尽划”原则,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17019万亩、占云南省国土面积的29.6%,自然保护地100%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了耕地785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5731万亩和城镇开发边界629万亩。通过划定“三区三线”,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格局正在形成。
保护生物多样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物多样性关系人类福祉,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云南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素有“物种基因库”的美誉。近年来,云南省率先制定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性法规、率先发布了省级生物多样性白皮书和生物物种等名录,全面系统摸清了云南省生物物种家底和受威胁状况,建成了全国唯一、亚洲第一、世界第二的中国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令人可喜的是,我们通过对珍稀濒危、极小种群和特有物种进行拯救性保护,亚洲象增长为300多头,滇金丝猴增长为3300只左右,绿孔雀、西黑冠长臂猿以及华盖木、毛果木莲、漾濞槭、滇桐、巧家五针松等种群得到有效保护。我们还出台了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的十六条措施,“云南绿孔雀”案被列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十大案例之首。
办好COP15大会。2021年,COP15第一阶段会议在昆明成功举办,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两次向世界发出“昆明之邀”。大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视频出席大会领导人峰会并发表主旨讲话,给我们极大鼓舞和鞭策。大会通过了《昆明宣言》,决定设立“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为今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奠定了基础。我们通过举办生态文明论坛和生物多样性展览,向全世界展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云南的生动实践。第一阶段会议结束后,我们积极拓展大会成果,配合做好“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成立和运营工作,积极争取在昆明设立“生物多样性中国昆明国际论坛”,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再上新台阶。
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实施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我们抓好重点区域生态系统保护,大力开展长江重点生态区等8项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保护自然生态的原真性、完整性。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强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和保护,建成362个各类自然保护地,约占云南省国土面积的1/7,云南省90%的重要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加强湿地和草原生态保护,“十三五”以来,云南省湿地面积增加73.5万亩,湿地保护率提高18.8个百分点,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提升至79%,高于全国23个百分点。
加强退化生态系统修复。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生态退化问题,强调要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由于特殊的地质构造和过度开发,云南是全国石漠化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近年来,我们大力推进退耕还林还草,持续开展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石漠化土地面积减少48万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5万公顷。加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4000余座、恢复植被面积约20万亩,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得到显著提升。
大力开展城乡绿化美化。习近平总书记叮嘱我们,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是增加绿色植被面积。近年来,我们大力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云南省森林面积从2012年的2.9亿亩增长为3.2亿多亩,森林蓄积量由17亿立方米增长到21亿立方米,均居全国前列。2022年以来,我们启动实施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大力推进全域绿化美化,建设绿美云南、美丽家园。
三、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就要打几场标志性的重大战役,集中力量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我们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决守护好云南的蓝天白云、绿水青山、良田沃土。
治理九大高原湖泊。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专门就滇池沿岸违规违建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我们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整改责任,以强有力举措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决定性成效,滇池沿岸恢复生态湖滨带14公里,过度开发、无序开发、贴线开发现象得到全面遏制和根本扭转。坚持举一反三,系统总结治湖经验教训,找准措施路径,全面部署推进九湖流域污染治理和生态改善工作。压实保护治理责任,九湖省级湖长全部调整由省委常委担任。完成九湖“两线”划定工作,制定了“三区”管控指导意见,九湖生态保护核心区面积达165.8平方公里,是之前的2.8倍,湖泊水质总体向好的方向发展。
治理六大水系。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大江大河的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强调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云南是长江、珠江、澜沧江、红河、怒江、伊洛瓦底江六大水系的上游或源头,对中下游地区生态安全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我们深入开展六大水系干流、支流保护治理,加强流域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六大水系水质持续改善。把长江流域云南段保护治理摆在突出位置,实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八大行动,长江流域地表水断面Ⅰ—Ⅲ类水体比例提升到84.3%。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鱼类种群稳定恢复。与贵州、四川共同立法保护赤水河流域,全面实施小水电站拆除等九大攻坚行动,赤水河干支流全面恢复自然流态,出省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以上。
治理污水和黑臭水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治理好水污染、保护好水环境,基本消灭黑臭水体。我们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共治,与2015年相比,云南省国控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提升55.7个百分点。大力推进污水治理,城镇污水、农村生活污水处(治)理率分别提升至98%、38%。大力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纳入监管平台的33条黑臭水体全部消除黑臭,昆明市、昭通市获评国家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
提升大气环境质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是重中之重。我们聚焦滇中地区,推进重点行业达标排放,深化施工扬尘、道路运输、油烟烧烤整治,“散乱污”企业基本出清,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和黄标车全部淘汰。针对因邻近国家烧荒导致空气污染问题,探索开展跨境大气污染防治合作。近年来,云南省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稳定在98%以上,2022年1月至10月达到99.7%,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
治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污染治理向乡镇、农村延伸,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明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近年来,我们针对农业面源污染突出问题,调整九湖流域农业种植结构和种植方式6万亩,化肥农药连续6年完成“双减”任务目标。同时,在云南省广泛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发动群众建设美丽家园。几年来,我们共创建省级美丽乡村296个,55个入选中国美丽乡村。
治理工业固废污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是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强调要调整经济结构和能源结构。我们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十三五”以来,累计压减生铁产能156万吨、粗钢产能453万吨,十年间云南省能耗强度下降37.6%。大力发展绿色能源,能源产业成为云南省第一支柱产业,绿色能源装机、发电量占比分别达到86%、88.6%,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约37.1个百分点、57.9个百分点,非石化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43.4%,居全国前列。加强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治理和遗留固废排查整治,云南省受污染耕地、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分别达90.2%和100%,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四、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谱写好美丽中国的云南篇章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中国式现代化,一个重要特征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实现既定奋斗目标,一个重要要求是“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将“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单独列为一个部分,并作出一系列部署安排。新征程上,我们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努力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上展现新作为,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上实现新突破,在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上取得新进展,奋力谱写好美丽中国的云南篇章。
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生态高颜值与发展高素质齐头并进。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我们将坚持减污、降碳、扩绿、增长协同推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一是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全面推动产业园区绿色升级改造,有保有压优化调整产业结构,通过优化存量、严控增量,着力降低工业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二是大力发展绿色农业,按照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的思路,做强做大茶叶、鲜花、蔬菜、水果、坚果、咖啡、中药材等高原特色农业,培育壮大农民增收致富的好产业。三是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建立生态环境游客承载能力评价机制,支持低碳游览、住宿产品优先发展,统筹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旅游协同发展,促进文旅融合发展,全面推动旅游业绿色转型升级。四是加快运输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和绿色仓储,着力建设绿色低碳的交通运输体系。五是鼓励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反对奢侈浪费,推动垃圾分类,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
大力推进环境污染治理,让七彩云南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我们将全面深化污染防治,牢牢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一是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健全区域联防联控,重点抓好汽车尾气和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二是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抓实九湖流域污水、农业面源污染、垃圾治理,抓好河流、水系、黑臭水体等的系统治理。三是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推进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四是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和重金属污染防控,提升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风险管控处置水平。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作出重大部署。我们将立足云南实际,有序推进“双碳”工作。一是对标国家“1+N”政策体系,抓好云南省贯彻方案落实,扎实做好“双碳”工作。二是加快推进能源革命,有序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清洁高效利用,统筹“风光水储”开发,加快建设国家清洁能源基地。三是高标准推进绿美云南建设,抓好低产低效林改造,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四是加快降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为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让绿水青山真正变成金山银山。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我们将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核心,加快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一是加快建设云南省碳资源池,做好碳资产的统一核算、确权、开发、收储,创新碳汇产品,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做好碳汇资源价值转化文章。二是推进绿色电力认证,用绿电资源赋能绿色制造。三是探索生态保护补偿扩面提质,推动建立长江、珠江流域跨省横向生态补偿,健全水源地、湿地等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让保护修复生态环境获得合理回报。
全面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长治长效。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我们将坚持标本兼治,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一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健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让环保监督长出“钢牙”。二是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和执法司法制度,充分发挥昆明环境资源法庭职能作用,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三是加快智慧环保建设,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生态环境是云南的宝贵财富,也是全国的宝贵财富。我们一定牢记“国之大者”,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锲而不舍、久久为功,走出一条生态和经济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路,真正成为名副其实的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作者系中共云南省委书记)
责任编辑:刘凯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