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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授权量32.5万件

发布日期:2023-01-19  来源:中经网  浏览次数: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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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国新办2023年1月1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透露,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授权量为32.5万件。我国国内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中,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有效发明专利达到95.2万件,所占比重为71.9%。数字领域技术创新活跃。国家知识产权局表示,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划分的35个技术领域统计,截至2022年底,我国信息技术管理、计算机技术等数字技术领域有效

国新办2023年1月1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透露,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授权量为32.5万件。我国国内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中,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有效发明专利达到95.2万件,所占比重为71.9%。

数字领域技术创新活跃。国家知识产权局表示,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划分的35个技术领域统计,截至2022年底,我国信息技术管理、计算机技术等数字技术领域有效发明专利增长最快,分别同比增长59.6%和28.8%。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明专利授权量为32.5万件,同比增长17.9%,专利储备不断增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方面,全年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发证9106件。截至2022年底,我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累计发证6.1万件。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储备进一步加强。截至2022年底,我国国内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中,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有效发明专利达到95.2万件,同比增长18.7%,所占比重为71.9%。信息通信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8.1%。

完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党中央、国务院“数据二十条”发布以来,知识产权保护部门围绕保护原则、保护主体、保护对象、如何保护和如何发挥保护作用等基础制度内容开展研究。一是提出“四个充分”保护原则,充分考虑数据的安全、公众的利益和个人的隐私,充分把握数据的特有属性和产权制度的客观规律,充分尊重数据处理者的创造性劳动和相关投入,充分发挥数据对产业数字化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二是提出现阶段以数据处理者为保护主体,以经过一定规则处理且处于未公开状态的数据集合作为保护对象。三是提出构建登记程序,通过登记方式赋予数据处理者一定的权利。

数据产权探索实践取得成效。国家知识产权局表示,从2021年开始就在上海、浙江、深圳部署开展了前期试点工作,2022年年底,进一步将试点工作的范围扩大到了8个地方。这些地方从制度建设、登记实践、权益保护、交易使用等方面开展工作,目前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效。比如,浙江和北京先后将数据知识产权的相关内容写入了地方性法规,深圳探索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的登记工作。同时,试点地方通过与司法系统、数据交易所积极对接,推动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作为具有初步效力的证据和数据交易确权的依据。

责任编辑:白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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