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以下简称“新疆厅”)按照盘活存量、促进发展的思路,采取五项措施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新疆厅加大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力度,2022年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0.2万亩、闲置土地14.6万亩,闲置土地处置率占年度任务的257.5%。加强土地利用动态预警,向各地通报自治区土地利用动态综合预警情况,对存量土地处置和其他土地利用重点工作提前一个季度通报预警;对工作滞后的县(市、区),明确不再安排土地利用计划指标,除重点项目及民生工程外,暂停受理其他项目报件,倒逼工作落实。抓好重点工作督促,向新疆14个地(州、市)政府(行署)发出《关于督促提醒完成“增存挂钩”工作任务的函》,明确工作重点;报请自治区政府批准,撤回各地批复项目98个,涉及用地2.8万亩。
二是制定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标准。新疆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标准》,广泛征求、整理汇总自治区自然资源系统和相关部门意见建议99条,并逐条对照研究,对标准作了修改和完善。
三是指导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新疆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开展申报,经过严格推选,对相关指标数据进行审核后,向自然资源部推荐了11个地区。
四是开展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新疆厅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开展开发区土地利用状况、用地效益、管理效益等调查工作,统计分析汇总土地集约利用情况。
五是做好用地审核和节地评价。新疆厅严格用地准入,截至2022年10月,审核建设用地报件830个,探矿权报件656个、采矿权报件202个,核减18个建设项目不合理用地9195亩。加强开发区(园区)用地审核,做好各类建设项目节约用地评价,严格执行用地定额标准。
新疆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一手抓严控增量、一手抓盘活存量,继续强化规划管控和节地评价,深入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完善盘活存量用地激励措施,持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责任编辑:宋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