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性肝损伤是指由各类处方或非处方的化学药物、生物制剂、保健品、膳食补充剂等所诱发的肝损伤,其发生率较高,预测性差,且无特异性的治疗方案,对人体健康形成威胁。
药物性肝损伤患者并不罕见。在所有住院肝病患者中,大约每10位肝病患者中就有1位以上患药物性肝损伤。
药物能“治”病,也能“致”病。凡是药物都有毒副作用。肝脏是药物浓集、转化、代谢的“化学加工厂”,90%的药物需要在肝脏中代谢,所以肝脏成为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的重要场所。而肝脏中代谢酶基因的多态性,决定了不同的个体对药物的适应程度差异很大。
中老年人是药物性肝损伤发生的重点人群。中老年人身体患病概率更大,用药机会也不断增多,甚至同时接受多种药物治疗,药物的联合使用容易出现药物间相互作用。随着年龄的增长,肝脏的药物代谢能力逐渐下降,肝脏血流量减少,使得药物在肝内代谢速度减慢,从而导致药物在血液中停留的时间延长,因此增加了中老年人发生药物性肝损伤的风险。对于中老年人,建议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对于本身存在慢性肝病的患者,其用药则更应慎重,切忌自行盲目服药或随意加大药物剂量。
如何识别药物性肝损伤?服用可能引起肝损伤的药物与导致肝损伤之间会有潜伏期。短则数天,常有过敏反应,长则1至9个月,常为代谢特异质性。潜伏期超过1年的情况常见于易慢性自身免疫肝炎样的药物性肝损伤。首先,需排除急性病毒性肝炎、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丙型肝炎、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酒精性肝病、自身免疫相关肝损伤以及其他遗传代谢的原因引起的肝损伤。其次,要鉴别基础肝病,区分是药物叠加引起,还是原有肝病加重。据不完全统计显示,药物性肝损伤患者有超过6%有既往肝病,而既往有肝病的患者有1%可出现药物性肝损伤。
绝大多数药物性肝损伤治疗原则主要有:停用并避免再次使用可疑或同类药物,但也要充分权衡后续原发病加重的风险;特定的解毒治疗,比如N—乙酰半胱氨酸可治疗对乙酰氨基酚中毒;根据肝脏受损特点,适当使用保肝、降酶、退黄等药物;急性或亚急性肝衰竭等重症患者,必要时可考虑紧急肝移植。
(作者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肝病医学部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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