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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多项措施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发布日期:2022-11-24  来源:宁夏日报  浏览次数: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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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1月16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了解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11月1日实施以来,全区10家特殊食品、122家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总监已全部上岗。自治区市场监管厅食品生产处根据全区食品生产企业现状,出台《关于特殊食品 食品生产企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意见》,统一制定《食品安全总监任命书》

11月16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了解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11月1日实施以来,全区10家特殊食品、122家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总监已全部上岗。

自治区市场监管厅食品生产处根据全区食品生产企业现状,出台《关于特殊食品 食品生产企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意见》,统一制定《食品安全总监任命书》《食品安全员授权书》《食品安全总监履职承诺书》等下发全区,推动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体系,有效指导食品生产全过程安全管理。

为督促特殊食品、食品生产企业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履职能力,提高企业质量安全管控水平,自治区市场监管厅通过视频会议举办全区特殊食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及食品安全员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对企业落实“两个责任”的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详细解读,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工具、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良好生产规范和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防控要点进行详细讲解和典型案例分享。自治区市场监管厅指定吴忠市在大、中、小型企业中选取有代表性的企业积极开展试点,提出人责统一、授权上岗等11项具体试点工作要求,积极支持试点企业根据食品类别和产品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风险管控工作,形成适合企业自身特点的生产过程管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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