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第三次全体会议研究决定,从9月初开始,集中一个月时间组织开展全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
按照“考什么查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河北省深化脱贫人口“回头看”和“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大排查成果,在上半年检查验收的基础上,由市县党委政府组织全面排查、省直相关行业部门分别牵头核查,重点对全省脱贫攻坚当前重点工作举措落实落地情况进行“回头看”,主要围绕8个方面进行。
(一)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情况。重点排查扶贫对象识别退出是否精准、动态调整是否及时。已脱贫贫困人口、已出列贫困村、已摘帽贫困县是否做到退出标准准确、程序规范、结果真实,后续帮扶是否落实到位。建档立卡信息是否与农户实际情况一致、与行业部门数据匹配,发生变化时是否及时调整。
(二)“两不愁三保障”情况。重点排查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是否落实到位,是否逐级建立工作台账、建立动态排查整改长效机制,贫困户收入是否达标并且稳定可持续。
(三)产业就业帮扶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排查产业、就业、生态、金融扶贫和“千企帮千村”等帮扶政策落实到位情况,帮扶成效是否长期稳定可持续。
(四)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排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是否安全、规范,是否强化监督管理,是否突出脱贫成效和巩固脱贫成果。
(五)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排查社保兜底、残疾人帮扶、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救助等兜底保障政策落实到位情况,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是否全部享受兜底保障措施。
(六)易地扶贫搬迁和后续扶持情况。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的目标,重点排查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贫困户是否稳定入住,已搬迁农户是否落实后续帮扶措施。
(七)消费扶贫情况。围绕落实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行动方案》重点行动,是否将消费扶贫纳入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计划,制定配套政策,是否落实财税、金融、土地支持政策,是否建立消费扶贫协作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是否组织开展消费扶贫行动,是否组织开展扶贫产品认定,是否存在扶贫产品滞销问题。
(八)防贫监测和疫情灾情应对情况。是否按要求建立防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是否采取农户申请、乡村排查、部门预警等途径开展防贫监测,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是否及时纳入监测范围予以帮扶。因疫因灾致贫返贫农户是否及时纳入建档立卡,因疫因灾出现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户是否及时纳入防贫监测范围予以帮扶。
河北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省直各牵头部门、各市县要把开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回头看”作为克服疫情灾情影响、确保如期全面实现脱贫攻坚收官的重大举措,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回头看”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市县党委政府是本次“回头看”的责任主体,对本地“回头看”工作负总责。
实行清单管理,防止弄虚作假。各地各部门要对标对表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要求,进一步摸清工作底数。充分利用“6项重点任务清单”信息系统,对查摆出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落实整改责任,完善政策措施。各地要和正在开展的普查问题整改和脱贫攻坚调查结合,统筹推进“回头看”。要充分发挥县乡干部、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作用,统筹运用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和上半年检查验收结果,避免同一事项重复安排部署、重复进村入户、重复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要坚决防止弄虚作假, 坚决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情况真实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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