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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提高乡村振兴的包容性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发布日期:2022-07-26  来源:中国农村经济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作者:叶兴庆  浏览次数: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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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重要目的是解决中国的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为此,要尽可能用好各种包容性机遇,在对冲各种排斥性风险的同时,使乡村振兴的过程成为缩小城乡之间、农村不同群体之间和不同地区农村之间存在的差距的过程。

推进城乡双向开放。让工业化、城镇化的增长效应更公平地惠及广大农民农村,需要进一步破除阻碍城乡人口双向流动的城乡二元体制。一方面,应进一步推进城镇对农民的开放。目前农业、乡村的全员劳动生产率仍明显低于非农产业、城镇的全员劳动生产率,劳动力从农业向非农产业、从乡村向城镇转移不仅能够促进全要素生产率提高,增加转移就业劳动力的收入,还能够提高留在农业农村的劳动力的人均资源占有量和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应进一步推进农村对市民的开放。在继续促进农民转移进城、提高人口城镇化率的同时,也应看到部分市民下乡的必要性和必然性。部分市民下乡有利于优化农村人口结构,也有利于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得到有效利用。

提高农业发展的包容性。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初期,“家家包地、户户种田”和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农业结构使农业发展具有较强包容性,农民收入中经营净收入所占比重较高使农户间收入差距较小。随着农业结构调整的深化和农业规模经营比例的上升,农业发展的包容性下降,农村不同群体之间、不同地区农村之间以农业为主的经营净收入的差距扩大。应从中国“大国小农”的国情农情出发,逐步提高农业发展的包容性,把更多的支持农业发展的公共资源用于普惠性较强的政策措施,在欠发达地区加强网络、快递和冷链物流等新型基础设施的建设,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

加大面向农民的再分配力度。应从两个维度加大有利农民特别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和欠发达地区农民的再分配力度。一是加大财政对农民农村的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消除城乡之间、农村不同群体之间和不同地区农村之间居民可支配收入中来自公共财政的转移净收入差距。二是加大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公共基础设施的投入。应坚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统筹推进农村生产性和生活性基础设施建设。用政性资金投资或由国有企业投资的交通、水利、能源等重要基础设施,应注重向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农村布局,逐步消除这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瓶颈制约。

加大面向农民的第三次分配力度。第三次分配在提高乡村振兴的包容性、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在防范道德绑架的前提下,应发扬恋祖爱乡、回馈桑梓的文化传统,发挥同乡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平台作用,通过亲情感召、荣誉激励等途径,引导从农村走出去的各界人士为家乡捐资捐物。

(原文刊载于《中国农村经济》2022年第2期,作者单位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

(杨怡/摘编)

责任编辑:杨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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