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豆豆,银豆豆,豆豆不能随便投;选好人,办好事,投在好人碗里头。”新中国成立前,在抗日根据地、解放区的广大农村,广泛流传着这样一首民谣,生动反映了当时“豆选”的情况。由于绝大多数农民不识字,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提出用豆子代替选票,保障农民平等享有选举权。1953年,新中国成立不久即颁布选举法。一脉相承的做法,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始终注重运用法治方式保障公民各项权利,不断加强人权法治保障。
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人权最有效的保障”“要加强人权法治保障,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健全人权法治保障机制”。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中,中国将人权保障贯穿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各个环节: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立法的一条重要原则,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依法行政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深化司法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法治社会建设向纵深发展,全社会法治观念和人权法治保障意识显著增强;中国共产党坚持依法执政,为人权法治化保障提供了坚强保证。
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是一条以法治为准绳的道路。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一直高度重视以法治保障人权。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设立专章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作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置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开启了中国人权法治化建设的新时代。从编纂民法典,到全面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从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到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中国的人权法治化保障取得巨大成就,中国人民的各项基本权利和自由得到更加切实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
中国人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享有如此充分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公民及政治权利。我们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保障公民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基本政治权利,不断提升人权法治化保障水平。新的征程上,要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健全人权法治保障机制,实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覆盖,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用法治为群众享有各项权利保驾护航。
全面依法治国,全方位提升人权保障法治化水平,保证人民享有更加充分的权利和自由,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是中国共产党的坚定意志和不懈追求。继续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健全人权法治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对人权的保障作用,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我们一定能保证人民享有更加充分的权利和自由,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结出更多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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