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选取河北省平山县等102个县作为样本县开展2022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
《通知》要求,要把乡村建设评价作为推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抓手,以县域为单元开展评价,全面掌握乡村建设状况和水平,深入查找乡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指导各地运用好评价成果,采取措施统筹解决评价发现的问题,提高乡村建设水平,缩小城乡差距。
《通知》指出,将从发展水平、农房建设、村庄建设、县城建设方面对乡村建设进行分析评价,并采取第三方评价方式开展。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将评价工作情况和成果向省政府报告。要针对评价发现的问题制订乡村建设评价成果应用工作方案,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完善相关政策,找准补短板惠民生的突破口,加强对样本县的指导,提升乡村建设水平,逐步形成“开展评价、查找问题、推动解决”的工作机制。
责任编辑:鲁建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