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集中表达,以强调民主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为根本,注重民主活动主体、参与内容、覆盖范围及实施流程的全面性、连续性和有序性,实现了过程民主与成果民主、程序民主与实质民主、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人民意志与国家意志的有机统一,揭示了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科学本质,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政治基石,代表着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历史方向,是人类政治文明的新形态。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相互补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过程民主与成果民主的统一。民主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必须开放政治渠道实现民众的广泛政治参与。中国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通过一系列法律和制度安排保证人民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人民不仅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也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中,人民拥有广泛而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当家作主的参与感贯通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这也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战后西方式民主的缺陷就在于将民主囿于竞争性选举,极大窄化了民主的过程,而以党派及其利益集团利益为根本的政治博弈,从不会也不可能把人民利益作为真正的政治考量。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将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民主政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正是中国民主政治的独特魅力所在。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的统一。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完善的制度程序,不仅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样重要的制度载体,也有我们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制度安排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同时,又规定相应的政治程序和政治规则把人民的民主参与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运行的轨道,有效避免了激进民主、失序民主的困境。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原则,充分尊重人民群众在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和平等地位。同时,注重加强民生建设,坚持走共同富裕的发展道路,为不断深化和扩大人民群众的实质性自由与平等,从而为最终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创造充分社会条件。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的统一。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核心。我国一直在致力于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但这样的人民民主并不是全体人民在所有事务、所有场合、所有时间的直接参与,而是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的统一。人民既可以通过选举人大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推荐政协委员组成政治协商会议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以此提高民主的效率。与此同时,通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安排实现直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或者通过畅通人民群众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实现民意表达的直接性、广泛性和真实性,从而有效保证了民主方式的生动性与民主成果的有效性。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的统一。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体人民都能参与的一种民主形态。人民依其在国家中的主体地位平等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把各种各样的物质和文化需求输入政治体系,使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体系不断地作出回应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真正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党和国家不断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把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汇聚上来的人民的声音,通过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上升为国家意志,又进一步转化为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福祉的大政方针、政策措施。这一系列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并最终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制度安排,从根本上实现了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的有机统一。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最广泛,强调的是民主活动主体的全面性;最真实,强调的是民主活动的利民性;最管用,强调的是民主实践的有效性。在我国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不断扩大,人民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与实践不断丰富和完善,人民群众参与民主实践越来越广泛,意愿表达越来越充分,人民民主正具体地、生动地体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全过程、各环节。
在社会主义中国,人民始终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的广泛权利。这一权利实现的根本体现,在于人民意志在国家与社会生活中得到充分尊重。新中国成立之后,围绕尊重和体现人民意志的民主政治建设伴随着党治国理政的全过程,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基本内容的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构成了多样、畅通、有序、高效的民主渠道。人民意志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体现,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人大代表,接受人民委托并代表人民意志行使国家权力,使人民代表大会成为汇聚、整合和表达人民意志的集成平台;集协商、监督、合作、参与于一体的人民政协制度,为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港澳台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等参政议政提供了制度保障,极大丰富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内涵;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将民主政治延伸到各个社会群体及社会生活的神经末梢。党的十八大以来,着眼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制度之间的有机衔接与高效协同进一步优化,人民作为国家权力主体的地位进一步彰显,有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参与的形式和渠道不断增多。
人民民主是历史的、具体的。民主的真实性与有效性,是民主政治的生命力所在。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民主政治发展的基本规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经验,创造性地提出以“八个能否”和“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作为衡量一个国家是否民主及民主是否有效的标准,深刻阐明了现代民主政治的真谛,为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八个能否”,即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是对“八个能否”标准的进一步发展,即一要看人民有没有投票权,更要看人民有没有广泛参与权;二要看人民在选举过程中得到了什么口头许诺,更要看选举后这些承诺实现了多少;三要看制度和法律规定了什么样的政治程序和政治规则,更要看这些制度和法律是不是真正得到了执行;四要看权力运行规则和程序是否民主,更要看权力是否真正受到人民监督和制约。上述重要论断,揭示了民主形式与民主实质的关系,特别是民主政治实现的基本条件与根本要求,标志着我们党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同时,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以实现人民政治意愿为根本追求的原则、立场与坚定信念。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民民主的本质属性和全过程实践特质的有机结合,是理论形态向实践形态转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固有活力的内在驱动的必然结果。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明特征在于民主程序的连续性,即将民主原则贯穿于政治实践的全过程,在形式上、程序上和范围上坚持人民民主的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真正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贯通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个环节的全链条民主。人民民主权利的内涵是复合的、全方位的,更是连贯的和发展的。因此,人民民主的实现,注定不是阶段性的,更不是节点性的,而是连着民主实践所有程序与过程的民主。既体现为对人民选举权利的尊重,更体现为对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持续参与和表达自身政治意愿的权利的保障。在我国的长期政治实践中,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一系列独到设计为充分实现人民民主提供制度条件,依法保障人民对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将人民意志贯通民主实践各个步骤、各个环节,基本形成了全链条民主。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不断深化,一系列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民主程序不断得以完善:建立健全了各级决策机构的民主决策程序、各政治组织的民主协商程序、基层群众参与民主决策与民主监督程序,等等。全链条人民民主政治使人民民主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运转的每一个环节得到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体验感获得感不断提升。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贯穿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的全方位民主。人民民主并不局限于政治领域的民主,而是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的历史范畴,是经济民主、政治民主、文化民主、社会民主、生态民主的有机统一。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是多元的、全方位的,更是不断发展和无限趋于美好状态的,人民民主权利的保障与实现,既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前提,这也决定了人民民主在社会活动空间层面的全覆盖。全方位民主强调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每一个具体问题的处理,都必须遵循民主的原则和方式,即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把握社会主流民意,形成各种社会性民主制度,协调各方面的意见与诉求,把人民民主的原则覆盖各类议题、各个领域、各层域,这种在充分民主基础上形成的规则与方案,既有利于促进社会利益最大化,同时适当兼顾社会各方面合法利益诉求,使人民利益得到更为充分地保障。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画出最大同心圆的全覆盖民主。努力寻找凝聚社会民意最大公约数,是政治文明发展的基本要义。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数量巨大、社会结构复杂、利益诉求多元、发展任务艰巨的大国,如何集中广泛的智慧和共同的意志,探索出一个保障和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的有效治理方案,其难度和挑战是空前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正是基于中国国情和中国共产党执政价值追求的独到设计。党委、政府和人民之间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在决策调研、决策形成、决策实施和决策反馈各环节,形成良性互动,既保证人民群众充分表达意见、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合理诉求,又注重对群众诉求的引导和整合,以形成广泛共识。将民主实践与个人自由成长、人民共享进步、社会持续发展与国家治理有机统一起来,汇集民意的最大公约数,为国家发展涵养了攻坚克难、移山倒海的磅礴力量。
大力发展新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推动人民民主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发展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焕发勃勃生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近代以来党团结带领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继续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旗帜鲜明、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确保各项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一方面,坚持党的领导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证。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民主的正确方向,保证全体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另一方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内在要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利于将全体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厚植党的领导的民意基础,使党的决策更加科学,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得更加彻底、执行得更加有力。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和必由之路。我们党领导人民实行人民民主,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从来不是停留在口号上,而是通过各种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六个必须”,是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是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障。要不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党政机关是党治国理政的具体组织与实施机构,其工作作风和工作成效是人民当家作主能否落到实处的关键因素。要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和责任担当,持续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效率,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民主政治是现实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着眼点与价值追求,就是真正为民造福。大力发展新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最终要体现为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主义民主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韩新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