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引发关注。从政法领域改革,到法律体系完善;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到“打通内外贸,构建双循环”……发布会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发展实现的历史性跨越,成为观察中国人权事业进步的一扇窗口。
人权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生存是享有一切人权的基础,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将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制定并实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书写下人权保障的光辉篇章。
这样的事实充满说服力:面对世纪疫情,从武汉保卫战到迎战德尔塔、奥密克戎的全链条精准防控,“生命至上”的人权价值愈加彰显;历经8年持续奋斗,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这样的数据令人印象深刻:近些年,城镇新增就业平均在1300万人左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3.5万元,比2012年增长近八成;城乡居民收入比显著缩小;中等收入群体规模达4亿多人。无论是守牢民生底线、强化基本保障,还是促进全面发展、增进百姓福祉,抑或是聚焦特定群体、惠及全体人民,新时代人民至上的人权实践,有力诠释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这是中国人权事业进步的内在逻辑。在推进人权发展实践中,我们抓住人权事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把实现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放在首位。我们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在发展中使广大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人民性是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最显著的特征。为了人民而发展,发展才有意义;依靠人民而发展,发展才有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人民性,就是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我们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让人民成为人权事业发展的主要参与者、促进者、受益者,协调增进全体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环境权利,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加强人权法治保障。面向未来,仍须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坚持中国人权发展道路,顺应人民对高品质美好生活的期待,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方面的权利需求。
“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奋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国人民必将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分的权利,必将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全面发展,迎来人权事业发展进步的新境界。
责任编辑:刘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