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人民政府印发《芦溪工业园“一章审批”赋权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将气候可行性论证纳入芦溪工业园“一章审批”赋权。《实施方案》要求,对能够采取区域共享的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进行统一办理,加快组织试评估论证,实现成果区域内企业共享共用,进一步缩短项目审批时间,减轻企业负担,提升审批服务效率。
为推进此项工作,从2021年7月起,芦溪县气象局先后5次参加了芦溪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的现场工作推进会和调研座谈会。会上,芦溪工业园相关负责人解读了《实施方案》内容,参会各部门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讨论发言。芦溪县气象局全面讲解了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依据及其必要性,建议将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纳入《实施方案》,并主动与芦溪县发改委、芦溪工业园多次联系沟通。
同时,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芦溪县气象局积极与江西省气象科学研究所合作联动,走访芦溪工业园的管理部门,目前已完成工业园区的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前期准备工作。气候可行性论证纳入园区区域性评估后,可以更好地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和气象保障服务的科技优势。
责任编辑:刘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