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公安部组织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对以“特供”“专供”名义非法制售假酒犯罪开展集中打击,全环节破获“重庆武隆‘5·21’特大制售假‘特供’酒案”等一批跨区域重大案件,摧毁一批地域性职业制假犯罪团伙,联合相关部门整治一批与制假犯罪相关联的黑灰产业链,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月1日,公安部公布5起非法制售“特供”酒案例。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冒用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军队名义,以低档白酒灌装或勾兑生产、销售所谓“特供”“专供”等假酒牟取暴利,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滋长不良社会风气,损害党政机关、人民军队形象。公安部将此类犯罪作为“昆仑”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部署各地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打着党政机关、人民军队“特供”“专供”酒名义制售假酒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同时,针对此类犯罪与虚假宣传、商标侵权、互联网售假、危害食品安全及非法印刷等行政违法行为交织关联的特点,公安机关积极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开展联动执法,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深挖利用互联网、物流寄递等渠道销售假酒的犯罪线索。根据重点地区制假售假犯罪形势,公安机关组织开展跨省集群战役,彻底斩断“产供销”犯罪链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有关部门于2013年印发通知,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公安部等六部门于2022年发布《关于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明确网上网下销售的“特制”“接待”“内招”以及“军供”“军队特供”等标识、字样的商品均系非法产品。当前春节临近,酒水消费市场购销两旺,公安机关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轻信所谓“特供”“专供”酒品,严防上当受骗。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全力维护节日市场良好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平安过节。
公安部公布5起非法制售“特供”酒案例
1.浙江台州玉环公安机关侦破黄某林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2023年5月,浙江台州玉环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破获一起非法制售“特供”“专供”假酒案,捣毁窝点1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查扣假冒的“中国空军”“人民大会堂专供”“中央办公厅特供”等假酒20余种1300余箱,全案案值1.3亿余元。经查,201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黄某林在明知所购白酒系非法生产的假酒情况下,与外地酒类销售人员孙某勾连获取货源,专门订购“特供”“内供”假酒及假冒知名品牌的白酒,利用其朋友圈、业务关系大量向当地企业经营者推销。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对外宣称所售假酒系“北京特殊渠道直供酒”,每瓶平均非法获利上千元。
2.上海公安机关侦破范某波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2023年12月,上海公安机关根据工作中掌握的线索破获一起非法制售“军供”“专供”假酒案,打掉9个生产、销售假酒犯罪团伙,查扣“中央军委办公厅内招酒”“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服务局专用酒”“中央警卫局接待用酒”等假酒1.2万余瓶,全案案值1.4亿元。经查,2022年5月以来,以犯罪嫌疑人范某波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为非法牟利,使用香精勾兑酒液灌装“特供酒”及知名品牌白酒对外销售。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在城郊接合部租用农舍作为仓库,购置散装基酒及灌装设备,冒充知名酒企销售员,以电话推销方式将客户引流至微信进行推广销售。
3.山东枣庄公安机关侦破“12·19”假冒注册商标案。2023年1月,山东枣庄公安机关根据企业举报,破获一起非法制售“内供”假酒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6名,查扣标有“内供”字样、假冒知名品牌的假酒等2000余瓶,制假包材75万余件,全案案值1.3亿元。经查,2022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伙同王某洪等人大量生产假冒的“内供”假酒,采取发展层级代理商、物流发货的方式对外销售。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租赁民房,自行购置灌装设备,从外地购买制假包材生产假酒,通过散发名片、微信加好友方式获取“客户”,将成本低廉的散装低端白酒以每瓶上千元的价格销售。
4.河南鹤壁公安机关侦破“1·02”假冒注册商标案。2024年1月,河南鹤壁公安机关接到市场监管部门移送线索,破获一起非法制售“内供”“军供”假酒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2名,捣毁犯罪窝点6处,现场查扣“中央军委办公厅内招酒”“军中茅台”“中央办公厅指定招待用酒”等各类假酒4300余瓶、假冒包材1万余套,全案案值1亿余元。经查,202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浦某强等人组建酒业公司,在偏远地区自建房内生产假酒,以销售自产品牌白酒为幌子,大量招聘网络销售人员,并通过非法购买获取企业相关信息,向企业、烟酒店经营者及酒类从业人员大量推销“特供”“内供”等假酒获取暴利。
5.重庆武隆公安机关侦破“5·21”假冒注册商标案。2023年5月,重庆武隆公安机关根据工作中掌握的线索,破获一起非法制售“特供”“军供”“专供”假酒案,查扣标有“中央国家机关特供三十年陈酿”“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服务专用酒”等标识的假酒27种9000余瓶、包材85万余件,销售金额达2000余万元,全案案值约1亿元。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曹某与多个制假团伙勾结,从外地灌装制假窝点订制“特供”假酒,组建专业网络营销团队推售假酒。本案中,犯罪嫌疑人以烟酒门店为掩护,组织数十名网络销售人员,通过互联网广告等方式获取客源,虚构与知名酒企合作、“特殊渠道”等内容,利用物流销往全国各地。
责任编辑:孙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