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民政厅发布《贵州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明确,鼓励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和人士以慈善捐助等方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助力老年助餐事业发展。
意见稿提出,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安全可靠、持续发展。到2024年,市辖区和州政府所在城区建成2至3个示范性老年助餐机构;县(市、特区)政府所在城区至少建成1个示范性老年助餐机构;贵州省贵阳市、遵义市可结合本地实际新增部分助餐机构及站点,实现老年助餐服务在县级全覆盖、服务全规范、运营可持续。到2025年年底,老年助餐服务进一步向城乡社区延伸,提质增效取得新进展,城乡社区老年助餐服务覆盖率实现较大幅度提升。到2026年年底,贵州省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多元供给格局基本形成,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巩固,老年助餐服务质量和水平持续提高。
意见稿提出了三项重点任务:一是优化和增加老年助餐服务供给,二是推动老年助餐可持续运营,三是强化质量和安全监管。其中在推动老年助餐可持续运营的措施中,除了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有条件面向社会开放,给予适度运营补贴扶持外,《实施方案》提到,鼓励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和人士以慈善捐助等方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助力老年助餐事业发展。鼓励、培育和发展老年助餐志愿者队伍和互助组织,探索“服务积分”等模式,建立老年助餐志愿服务评价激励机制,促进老年助餐志愿服务有序健康发展。
意见稿要求,各地要综合考虑辖区内老年人口规模、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选择老年人口相对集中、老年人数量相对较多、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大、交通相对便利、区位相对优越的位置建设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最大限度发挥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服务功能,增强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站点)可持续运营及服务能力。同时优化助餐服务功能布局,依托社区食堂开展老年助餐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民营餐饮企业增设老年助餐区。
意见稿提出,要切实抓好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场所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服务中的人身安全、消防安全等管理,防范各类安全风险。鼓励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购买食品安全等相关责任保险。老年助餐服务有关管理部门应当依职责联合定期对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的价格、质量、安全等进行评估检查,按规定公布食品安全等日常监督管理信息。鼓励具备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采用“明厨亮灶”等方式公开展示餐饮服务相关过程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各检查组及老年助餐服务机构邀请社区老年人、社区居民代表等参与食品安全检查、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责任编辑:陈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