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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建立防止耕地“非粮化”常态管理机制

发布日期:2021-01-29  浏览次数: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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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作为全国粮食主产省之一,辽宁省将进一步发挥优势,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起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常态管理机制。着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巩固提升综合生产能力,辽宁省耕地面积稳定在6902万亩以上,永久基本农田稳定在5522万亩以上,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稳定在4600万亩以上。日前,《辽宁
 作为全国粮食主产省之一,辽宁省将进一步发挥优势,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起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常态管理机制。着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巩固提升综合生产能力,辽宁省耕地面积稳定在6902万亩以上,永久基本农田稳定在5522万亩以上,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稳定在4600万亩以上。日前,《辽宁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明确了上述任务目标。

 

为确保全省粮食播种面积保持总体稳定,辽宁省提出,要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支持政策体系建设,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巩固提升粮食供给水平。

 

《方案》明确,要强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认真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按规定严格控制非农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项目建设要不占或少占优质耕地,做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发挥粮食生产功能区作用,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落实到地块,加快把粮食生产功能区建成粮食生产的优势区、高产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努力多种粮、种好粮。

 

《方案》强调,要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项目,实施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等政策,完善农业保险政策,让农民种粮有收益、地方产粮不吃亏。支持适度规模经营,推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土地托管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提高粮食生产经营规模效益。引导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实行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提升农机作业水平,在确保粮食生产水平稳定的前提下,不断提高优质粮食产品有效供给。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从事良种繁育、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等,确保工商资本有序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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