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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解读

发布日期:2023-10-09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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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文件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制定背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形成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让创新成果更好惠及人民。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既是国家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关乎民生、连接民心,也承担了服务创新


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文件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形成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让创新成果更好惠及人民。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既是国家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关乎民生、连接民心,也承担了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任务。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顶层设计,不断提升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可及性水平,充分挖掘知识产权数据资源战略价值。截至目前,已基本建成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形成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化服务机构等多元参与的公共服务工作格局,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开发上线了一系列“好使管用”的公共服务工具和产品,全面开放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基础数据,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在推动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各类创新主体和创新模式不断涌现,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寄予更高的期待和厚望、不断提出新的更多的诉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拓展新思路,推出新举措,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整体效能普惠升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作为全面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升级的重要抓手,针对创新主体的创新能力和创新阶段的需求差异,提出建立供需匹配、分层服务的工作机制,更加广泛组织调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和力量,积极融入国家创新体系,参与服务科技创新一线,以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供给,满足更多样化的创新需求,实现公共服务的普惠化供给,形成公共服务工作良性循环,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基础性、支撑性、保障性作用,有力推动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思路

《实施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和五年任务,细化为具体实施举措,将工作重点从建体系、打基础,向提效能、促普惠转变,优化配置公共服务资源,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促进公共服务体系和保护体系、运用体系协同发力,促进服务链与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坚持人民至上,突出普惠服务。实现政策普惠公平、服务普惠可及、数据普惠开放,让想创新的人有公开便捷的路径找到公共服务,让能创新的人有公平均等的机会享受到公共服务的政策红利,推动各地区公共服务覆盖更广、效能更高、服务更好、体验更优。

二是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多元服务。积极推动服务主体、服务渠道、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多元化,广泛动员各类社会服务力量,集众人之力,汇众人之智,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集聚公共服务资源,更好满足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多样化的创新需求。

三是坚持需求导向,强调分层服务。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分级分类管理,根据服务主体的资源优势和服务供给能力,以及各类服务对象差异化的创新发展需求,建立供需匹配、各服所需的分层服务机制,推动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力争用有限的资源创造最大的公共服务效益。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专业服务。针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不充分不均衡、服务类型覆盖面不足等问题,大力提升公共服务机构在各自不同服务领域、服务内容方面的专业化水平,建立核心服务优势和专业服务特长,打造差异化、特色化的服务品牌,持续强化高水平、专业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

五是坚持统筹协调,促进服务协同。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相互衔接,注重理清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的边界,鼓励市场化服务机构在提供高端化、专业化、个性化知识产权服务的同时,提供公益性服务,加强规范性引导,加快形成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的叠加效应,促进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的协同发展,推动实现有为政府保基础、有效市场促高端。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围绕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供给均等化、领域多样化、支撑数字化、人才专业化等五个方面,提出若干针对性举措。

一是推进服务主体更加多元。以更大力度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巩固扩大公共服务供给主体队伍。在发挥省级骨干节点作用的同时,进一步扩大地市级综合性公共服务机构覆盖面,拓展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等重要网点的服务领域,鼓励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认定更多的公共服务机构,有序推进公共服务机构提质增量,末端发力。

二是推进服务供给更加均等。从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便利度、推进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城市、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协同发展、规范开展知识产权政务服务评价等方面,引导各地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线下“一站式”服务模式,扩展线上“一网通办”服务范围,推动实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统一、线上线下服务协同、数据信息互联共享、区域公共服务发展平衡。加快形成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边界清晰、协同发展的叠加效应。

三是推进服务领域更加多样。全面梳理不同公共服务机构的资源优势和服务能力,以及不同创新主体的创新能力和创新阶段,探索建立供需匹配、分层服务的公共服务机制,力争用有限的服务资源创造最大的服务效益。推动公共服务更好融入科技创新新型举国体制,重点面向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新领域新业态、乡村振兴等领域,强化公共服务保障。

四是推进数字化支撑更加扎实。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数字公共服务平台,加大数据资源供给力度,丰富信息公共服务产品供给,支持市场化数据服务机构发展壮大。

五是推进服务人才更加专业。持续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为推进公共服务普惠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实施方案》提出了一系列保障举措。一是加强政策供给。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法治化进程,争取地方政府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保障普惠工程实施。二是加强组织实施。指导各地结合实际细化措施,探索创新举措,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各地探索创造的典型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三是加强分类指导。在全国设立公共服务信息采集点,及时掌握相关问题需求,加强针对性指导,同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有效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实施,达到预期目标,取得圆满效果。

责任编辑:韩新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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