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2024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
《通知》要求,设有食堂的县级及以上机关要组织实施本单位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其他机关可参照执行。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实施各地区、各系统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成效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制度建设、措施落实、监督管理、宣传教育以及食品浪费情况监测统计等,评估指标涉及加强组织保障、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开展宣传教育4个方面,细分为32项评估要素。
《通知》指出,评估方式各地区、各部门可自行确定,但至少包括内部评估和抽查评估。各地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同级机关食堂开展抽查评估,全年累计抽查评估比例不低于食堂总数的35%,每3年实现评估全覆盖;对下级机关食堂开展年度抽查评估,每级不少于4家食堂。
在组织实施方面,《通知》强调加强组织领导、监督考核和宣传引导。要求各地区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编制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实施方案及评估标准,建立实施情况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和节约型机关评价等指标,食堂评估等级为不合格的机关不得参加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等创建示范活动。
据了解,2022年5月起,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推动北京市、山西省、山东省、陕西省和成渝地区,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移民局率先实施了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四川省、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8部门建立成渝地区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实施协调机制,山东省将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推动纳入省委督查考核事项……反食品浪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扎实做好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的宣传贯彻,督促各地区抓紧出台有关制度标准,采取适当形式督导各地区、各部门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实施推进情况。”国管局节能司有关同志表示。
责任编辑:胡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