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施方案,到2022年,赣州市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生产能力、创新发展的水平全面提升,适应市场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更加完善。赣州市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超过600家,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超过500家,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农业生产作业主要环节基本实现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组织化、专业化程度和劳动生产率明显提升。
实施方案明确,赣州市将从完善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水平、抓好“空壳社”清理工作等方面,实施规范提升促进行动;从注重开展示范创建、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等方面,实施示范引领带动行动;从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保险服务、落实用地用电政策、强化科技人才支撑、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实施政策支持和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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