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国家下达营造修复8000公顷红树林“硬任务”,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近日会同广东省林业局印发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加快红树林营造修复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向全省13个沿海地市下达2023年红树林营造修复任务,对“十四五”期间红树林营造修复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其中明确了将建立红树林造林奖励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池”激励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红树林保护修复。
红树林是生长在热带、亚热带海岸潮间带的木本植物群落,在净化海水、防风消浪、保持生物多样性、固碳储碳等方面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是公认的“绿色海岸卫士”。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红树林保护,提出“一定要尊重科学、落实责任,把红树林保护好”。广东现有红树林面积共计10651.25公顷,占全国红树林总面积的39.3%。《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对全省红树林保护工作也作出“高水平建设深圳‘国际红树林中心’,加快红树林营造修复,建设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全面提升红树林等湿地生态系统治理和服务功能”的工作部署。
《通知》强调,各地政府要加强顶层统筹,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机制,要坚持规划引领、形成任务台账、科学精准实施红树林营造修复,推动沿海地区绿色高质量发展。
《通知》要求,各地要主动谋划项目,落实支持政策,加大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储备和转化实施力度。广东省将建立红树林造林奖励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池”,奖励指标在年初与年度任务同时下达,各地要积极落实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激励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红树林保护修复。同时,各地要完善辖区内自然保护区管理机制,在自然保护区内科学营造修复红树林。鼓励在养殖塘区域因地制宜开展红树林种植和生态养殖耦合,在雷州东海岸等地开展试点,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的种养耦合模式。积极探索培育红树林蓝色碳汇,将红树林营造修复与碳汇项目联动实施。
来源: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责任编辑: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