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门公开数据,截至2018年,我国共有各类废弃矿山约99000座,全国矿山开采占用损毁土地约360万公顷,历史遗留矿山占用损毁约227万公顷。近年来,相关部门加大了对矿山治理的资金投入,截至2020年底,已修复矿山废弃地面积达90万公顷,治理率约30%,但仍有大量矿山有待治理。我国矿山生态修复面临着“旧账”未还、又欠“新账”的严峻形势。
废弃矿区水土污染
废弃矿区水土污染
为解决这一难题,国家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按照“谁治理、谁受益”原则,加快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走向市场化。
“光伏+矿山修复”的治理模式,正是对国家相关政策的积极响应。一方面,在光伏板间隙空地使用生物技术进行生态修复,利用植物转移、转化土壤中有毒有害污染物,可以使污染土壤得到修复与治理。另一方面,光伏发电系统发电,可以得到发电收益。在经济性方面,目前的光伏发电电价已可以与常规发电的用户端电价相当。将废弃矿山变为绿色光伏发电站,治理和发电两不误,既解决了矿山土地资源有效利用问题,又对生态环境治理具有积极意义。
“光伏+矿山修复”治理模式
以南方日报报道的福建某矿山为例。该矿山在荒地开发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占地109.7公顷),年平均发电量可达5326万千瓦时。光伏发电产生的清洁电能通过售电获得经济效益,项目所发电力全部并入电网后,年产值可达5200多万元,上缴税收1300多万元。项目还通过核证碳减排,进行碳交易获得额外经济收入,相当于每年减少火力发电1.92万吨标煤的使用量,减少5.3万吨二氧化碳排放、4.83吨二氧化硫排放。
“光伏+矿山修复”治理模式的推广应用,推动了公益性较强、收益性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新能源产业有效融合,使得矿区土地由“碳源”向“碳汇”转变,让矿山废土地变为绿色“聚宝盆”,同步提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对实现“双碳”目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作者:程小久 电力行业勘察设计大师、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
责任编辑:胡惠雯